記者紀佳妘/台北報導
為加強保障逾50萬保險業務員權益,金管會研擬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」修正草案,鬆綁撤銷登錄新規定,除了犯了3大過失,如考試舞弊、教育時數不夠等,保險公司或保經代只能對自家業務員最重處以停止招攬一年,不能再撤銷業務員登錄,最快今年底前上路。
這次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」修正草案共有4大重點,保險局表示,首先配合民法順應國際立法趨勢規劃將調降成年年齡,因此修正保險業務員年齡限制,由應「年滿20歲」修正為應「成年」,而成年年齡依民法的規定,也就是年滿18歲的年輕人即可考保險業務員執照。
第二,針對保險業務員遭停止招攬或撤銷登錄處分,原先在停止招攬期間或撤銷登錄未逾3年,不得從事任一類保險業務招攬,將改成限同類保險業務,舉例來說,若壽險業務員被撤銷登錄未滿3年,聯產險業務都不能承作,未來撤銷壽險登錄,仍可改作產險業務員。
第三,考量業務員參加本規則所定資格測驗時有重大違規、舞弊的情形,有違業務員操守及專業,應予撤銷登錄;第四,為避免撤銷登錄處分有過度影響業務員權益的情形,這次修正為最近5年若受公司停止招攬累計達2年,應撤銷登錄。
另據保險局統計,目前國內壽險業務員約有22.5萬人、產險14.3萬人、保險經紀人約13.4萬人、保險代理人則約有18.7萬人,扣除可能同一人登錄產壽險公司者,估全台保險業務員約有50萬人。